教育部发布重要提醒,青岛中小学生家长警惕!
炎炎夏日,
对于孩子们来说,
打水战、玩水、游泳……
可以算是最惬意的事了。
然而,
据不完全统计,
今年5月30日到7月13日间,
40余天全国各地约50名学生溺亡。
溺水
已成为我国1-14岁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,
夏季更是事故高发期。
入夏以来,
山东发生了多名孩子溺亡的悲剧!
6月2日下午,德州市夏津县两名14岁少年在南水北调宋楼段河道溺亡。
6月9日下午2点多,在即墨、平度交界处的大沽河水域即墨两名学生下水游泳不幸溺亡。
同一天下午3时左右,平度田庄镇一名10岁男孩失联,6月10日凌晨1时55分许,溺水男孩被打捞上来,不幸的是已无生命体征。
学生安全至关重要!
8月1日,
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
《关于2019年中小学生暑假安全工作的提示》,
就做好暑期安全防护、
夏令营的饮食卫生出行安全
和防溺水“六不准”等工作,
做出一系列提醒。
目前正值暑期,是广大中小学生外出参加夏令营等社会实践活动相对集中的时段,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,加强夏令营及校外活动的安全防护。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夏令营时,学校要配备责任心强、数量足够的随队教师;时刻教育学生注意饮食、卫生、疾病预防和出行安全;不得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;不得在电网、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。要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工作“六不准”要求,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。
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不断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,健康成长。
教育部办公厅
2019年8月1日
防患于未然!
夏季防溺水安全知识,
赶紧学起来!
防溺水安全知识
一、防溺水六不准:
(1)不准私自下水游泳。
(2)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。
(3)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。
(4)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。
(5)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。
(6)不准不懂水性的学生下水施救。
二、溺水时的自救方法:
(1)不要慌张,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。
(2)放松全身,吸足气让身体漂浮在水面上,将头部浮出水面,用脚踢水,防止体力丧失,等待救援。
(3)身体下沉时,可将手掌向下压水。
(4)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,又无法靠岸时,应立即求救。如周围无人,可采用仰泳或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,伸直抽筋的那条腿,用手将脚趾向上扳,以解除抽筋。
(5)如果你不懂水性,禁止下水救人。
三、当发生溺水时,如何自救?
不熟悉水性者:除呼救外,采取仰卧位,头部向后,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。呼气要浅,吸气要深。此时千万不要慌张,不要将手臂上举乱动,这样身体下沉更快。
会游泳者:如果发生小腿抽筋,要保持镇静,采取仰泳位,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,可使痉挛松解,然后慢慢游向岸边。
暑期,
家长和老师们需格外当心,
无论是孩子在家还是外出游玩学习,
都要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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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| 嘀嗒 审读 | 吾梦
来源 | 人民日报、教育部网站、青岛新闻网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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